珠海京师社会工作中心
2024年2月1日
京师 · 社区矫正丨明规定 塑认知 转心态——香洲区司法局开展法治与心理教育讲座帮助社矫对象正确认识社区矫正

       为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增强心理调控能力,积极接受社区矫正,1月22日上午,香洲区司法局联合珠海京师社会工作中心开展了专题法治与心理讲座,香洲区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在线参与远程教育。

       “如果公司知道我的事,我会被辞退的”、“我不敢告诉家人,害怕他们指责和失望”、“有案底,很难找工作了”、“又不是杀人放火了,怎么那么多监管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时,有的心理负担大,容易产生焦虑、抑郁、自害行为倾向;有的服从监管意识差,对社区矫正不以为然。这些负性心理和偏差认知都不利于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和回归社会。

       本次讲座特邀犯罪学博士崔珊以“转变心理 重塑认知 正确认识社区矫正”为主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社区矫正的定义和相关概念。随后通俗易懂地分析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及矫治对策,指出社区矫正对象“感恩心理”“服刑意识差”“孤独、自卑和耻辱”“面子心理负担”“内心矛盾、纠结”“心理容易失衡”“认罪和接受”的一般心理特征,提出了从“管”和“教”两方面入手的心理矫治对策。

       最后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塑认知,通过大量生活案例阐释犯罪心理在认知上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罪与非罪存在错误认识,犯罪危害认知不足,对犯罪存在错误的评价与选择等特点,为社区矫正对象厘清罪与非罪,辨别“再犯罪”行为,建议社区矫正对象要正确全面地提升法律认知、适当地认识和评价自己、保持正常的人际关系和积极情绪。

       课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通过本次心理教育,使我更清楚地认识到了社区矫正的意义,时刻要怀着一个感恩的心,感谢国家实行的社区矫正法,能通过矫正学习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清楚法律红线,时刻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不要重新犯罪。”、“通过学习提高对社区矫正的认知,更好地调整个人心态,对避免重新犯罪有更深刻了解和警示作用,感谢司法所的帮助和付出。”、“收获很多,之前对法律知识很浅薄,本次学习让自己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心里有个界限,还有就是心理的开导,感谢老师”。

       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香洲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通过引入社会组织,采取多种举措,用心用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治,及时进行危机干预,疏导社区矫正对象不良情绪,增强其挫折承受力和环境适应力,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安全平稳度过社矫期,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