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京师社会工作中心
2019年4月8日
助力司法矫正工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专业化,京师社工举办“循证矫正”矫治模式专题培训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化建设,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更高站位上谋划推进司法工作,创新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努力把平安建设不断提高到新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澳门回归20周年。4月2日下午,京师社工精心组织,特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讲师、澳门大学社会学与犯罪学博士陈璇老师,在香洲区狮山市民艺术中心,为来自香洲区、高新区、高栏港三地的14位司法工作人员和矫正社工进行了“循证矫正”矫治模式的专题培训。

        课程从矫正社会工作理论及实务、司法矫正的循证矫正模式两方面进行。课堂上,陈璇博士先向在坐学员梳理了司法系统内矫正工作在国内的发展历程,现阶段其它省市在司法矫正制度下是如何操作以及试图创新的。放眼国外,他们的司法机构又是怎么开展矫正工作的,提出是否有我们可以借鉴的思考。为让大家对司法矫正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陈璇博士还详举了她和项目团队的一些研究报告。这些丰富生动的案例让学员们多方位了解司法矫正的相关信息,对司法矫正工作有了更直面的认识。

        接下来,陈璇博士用美国马里兰大学谢尔曼教授的研究报告《预防犯罪:哪些有效?哪些无效?什么有希望?》为学员们拉开了“循证矫正”的大门。历数“循证矫正”矫治模式通过多个国家的无数次实验证明,证明了它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陈璇博士还从矫正项目实施的地点、主体、对象,包括社区、家庭、学校、劳动力市场、其它地方(商业、私产)、警察、司法机关等层面,列数经过实证研究目前所实施的矫正项目对减少重新犯罪并非都有效,只有那些结构化的、目标明确的、重点突出的、采用认知行为学干预方法的矫正项目在减少重新犯罪上才是有效的。因此,要尽可能避免采用那些无效的矫正项目和干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矫正的效果,实现矫正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切实做到降低再犯罪风险。

        课程最后,陈璇博士对大家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希望不管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还是矫正社工将来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都能运用更专业“循证矫正”矫治模式,让矫正工作落到实处、行之有效。

        据了解,循证矫正,本意是“基于证据的矫正”,其核心是遵循研究证据进行矫正实践,强调罪犯改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而把研究者的科研成果与矫正工作者的矫正实践结合起来,实现矫正实践的效益最大化。循证矫正是现代科学精神对矫正实践领域的渗透,为罪犯改造工作带来了一场方法论革命。目前,循证矫正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认可的罪犯改造新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