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研究
2016年7月18日
贺志峰:慈善学人|试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图像刻画与论述转向

         社会工作是一项帮助人们通向幸福的事业。随着它在民生建设、福利服务和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作用和优势的不断凸显,我们的社会越来越熟悉它,需要它,离不开它。然而,在它越来越走近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走进政府的政策的前进路上,实际上是无数社工共同努力推动的结果。当前,我们拥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已超过40万,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到2020年总量将进一步增至145万。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大批70后、80后、90后青年将加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阵营,并将迅速成为中坚和新生专业力量。在这种新形势下,一方面,我们应自信地看到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系统自己培养的专业人才队伍长成;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理性地思考这支青年力量应该持有什么样的专业信念,情怀和使命?凝聚才有力量,共享才有智慧!因此,本专题邀请了一批青年学者、社工学人与实务社工在内的青年社工人分享他们的经验、声音、思想与观点,以期引领青年社工朋友们共同构建青年学术与实务共同体,以期更好地肩负使命,扎根事业,拥抱情怀,共同参与倡导和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在此,热忱欢迎更多的青年社工朋友来分享与讨论。

——本期主持人冯元 台湾东海大学社会工作博士生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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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作者:贺志峰,台湾大学社会工作系博士研究生。
 
正  文 
    一、引 言
    近十年,中国社会工作事业取得了快速跃进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工机构)的大量涌现。对此现象,政界、学界与实务界反映是冷热参半,政界对推动社工机构的发展是乐此不疲,实务界对社工机构的发展是在煎熬中前行,社工学生在社工行业是低就业率和高流失率(方英 ,2015;朱健刚、陈安娜,2014),而学界对社工机构的发展更多地是担忧重重,认为社工机构存在独立性缺乏、自主性不够、参与性不足与专业性不彰等问题(陈为雷2014;朱健刚、陈安娜,2014;陆士桢等,2013;肖小霞等,2012;彭善民,2010)。在此情况下,社工机构要如何发展就成为一个重要议题。有学者提出社工机构的NGO化(朱健刚、陈安娜,2014),这一观点的前提就是社工机构还不是NGO,这引起本文进一步思考,那么社工机构是什么呢?到底该用何种论述途径来看待社工机构这一现象?通过对社工机构相关文献的细致分析发现,大部分学者对社工机构图像的刻画遵循一种静态-客观途径的论述,而缺少动态-建构途径的论述。本文期望透过阐述正在形成中的欧美社会企业之发展经验与研究,来解释动态-建构途径论述的内涵,并讨论其对社工机构研究的意涵。本文接下来将从现有文献中整理出社工机构的图像,接着提出社工机构图像的论述途径要由静态-客观途径向动态-建构途径转变的观点,并以欧美社会企业的图像生成过程来阐述动态-建构途径,紧接着以动态-建构途径来提出社工机构面对的内在张力,在结论部分,讨论社工机构的可能发展方向。

    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图像与论述途径
   
   (一)社工机构的图像刻画

    国内对社工机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工机构内涵、类型与特征描述;
   (2)社工机构产生与发展路径分析;
   (3)社工机构与政府的关系研究;
   (4)社工机构发展困境及对策研究。

    在社工机构内涵界定上,学者一般借助对专业社会工作本身或其功能阐述来界定社工机构(闻英,2009;柳拯,2011;曲玉波,2013),或是通过社工机构特征的描述来确认(闻英,2009;李太斌,2006),归纳起来具有以下特征:(1)在工作内容上,主要从事社会领域服务,尤其针对弱势群体服务;(2)在机构性质上,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非营利性质;(3)在价值理念上,强调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与技巧的运用;(4)具有志愿精神;(5)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民间性;(6)在人员构成上,以社会工作科班出身为主。在类型划分上,基本上按照官—民逻辑对社工机构进行列举分类,或者划分三种类(闻英,2009),或者划分四种类型(李太斌,2006),其中,具有高校背景的社工机构占据很大比例。

    朱健刚、陈安娜(2014)在对17家社工机构与相关组织127名工作人员的访谈,以独立性与参与感作为分类标准,将社工机构划分为四种类型1)“空降型”,其特征是无独立性且无参与感,这类机构因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导向而生;2)“新瓶装旧酒型”,其特征是缺少独立性但有一定的参与感。这些机构是有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或供销社、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成立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成为这些组织转型或发展的契机;3)“专业主义型”,其特征是强调独立性但参与感较弱,这类社工机构主要由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高校教师或毕业生注册成立,是政府和高校为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而大力鼓励的一类社工机构;4)“草根自发型”,其特征是具有独立性与参与感。这类机构前身往往是草根NGO,由于长期实践中能够按照国际NGO的参与式发展方法,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能够在地方权力网络开拓新的公共空间,易得到地方民众支持,甚至推动新的治理结构的产生。当然,作者是偏爱第四类草根自发型的社工机构。

    在社工机构产生及发展路径上,方英(2011)根据广东的实践经验,将政府扶持、海外个人或机构以及大学教师的参与和倡导看成是社工机构培育的三支重要力量。彭善民(2010)根据上海的实践经验,认为社工机构发展显现出“政府直接运作到社会组织孵化、再到政社合作推动”渐进的生成轨迹,具有“政府强力推动,社会自主运作,多方合作促进”的特征(谭丽 曹凤云,2012)。鄢勇兵(2012)根据全国试点机构实践经验,将社工机构发展路径归纳为三种:嵌入式发展路径,内生性发展路径,合作行动研究发展路径。宏观上来看,大陆社工机构发展呈现出“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运作,公众参与;政策支持;物质支持与资助”的特点(曲玉波,2013)。

    在社工机构与政府关系上,代表性观点有政社合作或伙伴关系、资源依赖和非对称性依赖,相互嵌入,三元互动,分类互动、阻抗等。如唐斌(2007)以“嵌入”理论为切入点,通过具体个案分析了社会工作机构在创建与运行过程中与政府呈现出相互嵌入趋势,并且在强度上表现为政府对社工机构的结构性强嵌入及社工机构对政府的制度性与职能性弱嵌入。

    大多学者把社工机构面对的困境归结为经费来源单一,专业能力不高,社会认知度低等方面(李太斌,2006;闻英,2009;方英,2011;易国松,2013),政府全面介入可能导致社工机构在自主性、专业性、认同性三方面的不足(肖小霞等,2012)。提出要加强政府财政支持,拓展筹资管道,提升机构管理能力,加强专业运作与内涵发展等建议(闻英,2009;方英,2011;谭丽 曹凤云,2012;易国松,2013),切实解决民办社工机构的制度化、本土化、专业化与职业化问题(陆士桢等,2013)。但也有学者在以上列举式研究中进一步归整,将社工机构面临的问题归结为代表性问题、自主性问题、技术性问题,并从政府制度完善,渐进市场运作、追求个性与质量三个维度提出建议(彭善民,2010)。更有学者从伦理学的角度出发,认为社工机构的价值选择在于实现公共责任,它是一个由他律走向由内在伦理精神驱动的自律过程(皮湘林,2013)。

    (二)论述转向:静态-客观途径VS.动态-建构途径

    从以上对社工机构图像的刻画中,可以发现大多数学者是采取静态-客观描述的途径来勾勒社工机构发展,也就是将社工机构看成是已然成型的一种客观存在的组织形态,并通过对其组织特性与现状(如治理击结构、资金来源与服务产品等)的静态、客观描述来呈现其样貌,尽管如唐斌(2007)运用以“嵌入”理论来分析,也只是看到政府对社工机构的强嵌入。在参照坐标选取上,静态-客观途径常以以西方相对成型的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专业社会工作等理念为横截面参照。采取静态-客观途径的论述,就好比是用“成年人”的标准来看待“新生婴儿”该如何成长。在静态-客观论述途径下,勾勒出来的社工机构图像肯定就是独立性缺乏、自主性不够、参与性不足与专业性不彰等。在负面图像刻画过程中,社工机构对政府的态度是既爱又恨,而政府对社工机构是“恨铁不成钢”,至于其他个人与组织,对社工机构更多是质疑与观望。

    在理论上,静态-客观的论述使得社工机构的未来发展步入“死胡同”,因此,有必须作论述途径上的转向。本文以社会企业在欧美的发展经验为基础,提出一种动态-建构途径的论述,以此途径来勾勒社工机构的图像与可能的发展方向。本文之所以要选择社会企业为参照坐标,有两个重要原因,第一,本文认为欧美出现社会企业运动与我国社工机构发展风潮,有着类似的缘由,那就是要响应社会风险,尤其是弱势族群服务的议题,当然两者面临的脉络与政策环境是不同的;第二,社会企业与社工机构的兴起在时间节点上比较接近,有助于近距离观察与对比,尤其能从欧美正在形成与发展的社会企业中寻得一些重要启示。动态-建构途径主张将社会企业与社会工作机构都看成是一种正在形成与发展中的组织现象,虽然它们依据各自的脉络与环境向前发展,但彼此之间可以互相借鉴,不是借鉴具体内容,而是生成机制与路径。

    三、坐标参照:动态-建构中的社会企业图像

   (一)美国社会企业的图像生成过程

    在美国,社会企业的概念主要意指在非营利部门内的一种动态的、商业化运作,也就是一种NPO不断依赖市场来资助自身活动的现象。此外,社会企业的概念也可能与动态的社会企业家精神也有关系,就是试图强调企业生产性活动的社会影响(Nyssens,2006:313)。从广义上看,美国社会企业涉及的范围广、更注重企业的收入创造(revenue generation)。学术界理解的社会企业构成一个组织的连续统,从营利公司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如企业社会责任,CSR),到营利与社会双元目标的公司,再到非营利组织从事支持使命的商业活动(如社会目的组织),而实务界更多地是关注于非营利组织的创收,尤其依据国税501[c][3]条款登记的免税组织(Kerlin,2006:248)。

    私人基金会的支持是美国社会企业发展的加速器,从1980年代开始有私人基金会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一些关注于信息搜集与网络构建,而一些则直接支持开办社会企业,还有一些个人企业家透过密集的教育项目支持社会企业发展。而地方、州与联邦政府对社会企业的支持是有限的与间接的(Kerlin,2006:254-255)。

    (二)欧洲社会企业的图像生成过程

    在欧洲,社会企业更多地被描述成为一种韦伯式的理念类型(ideal-type),其中最具影响的界定由EMES提出,他们首先将社会企业界定为这样的组织:由公民团体发起的、具有使社群获益的明确目标,并且限制资本投资者的物质收益。社会企业也更加强调企业的自主性与经济的风险管控,为了彰显社会企业的经济与社会企业精神的面向,EMES提出了四个辨识标准:1)一种持续生产与售卖商品或服务的活动;2)高度的自主性,尤其指组织治理;3)显著的经济风险;4)最低限度的有薪工作。同时,为了彰显创新的社会面向,还提出五个指标:1)使社群受益的明确目标;2)由一群公民发起;3)决策权并非基于资本所有权;4)活动影响到的各个部分都能参与(participation)进来;5)有限的利益分配(Defourny,2001:16-18;Nyssens,2006:5-6)。在对欧洲11国160家社会企业对比分析的基础上,EMES进一步地将理念型社会企业界定为一种“多重目标、多重利益相关者与多重资源的企业”(Nyssens,2006:9)。

    作为理念类型的社会企业,其组织形态既不属于公共政府组织,也不属于私人营利组织,它需要在第三部门领域来界定。第三部门存在着各种组织形态,如合作社、非营利组织与社会经济(social economy)等,在欧洲,社会企业被看成是桥接合作社与非营利组织的桥梁,其中欧洲各国极力推动的一类社会企业就是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work integration social enterprises,WISE),它们旨在解决长期处于劳动市场弱势地位的人们的问题。这些WISEs包括提供职业整合的社会企业,提供永久自助补贴就业给弱势工作者的社会企业,在专业上整合残障人士的社会企业与提供过渡就业或训练的社会企业(Hervé Mesure,2008)。WISE的发展符合欧洲非常注重社会团结的传统,尤其是欧盟极力倡导推动的社会排除与融合的社会政策。

    (三)欧美社会企业差异的比较

    在欧洲与美国,社会企业显现出一些细微的差异,美国社会企业理念更关注于创收,而欧洲社会企业强调创收要与项目受益者的参与结合在一起。在社会企业的组织形态上,欧洲各国(除英国)的社会企业一般采取社会合作社或社团的形态、以参与的框架来提供就业或特定的社会服务,美国的社会企业一般意味着任何涉入赚取收入活动的非营利组织(Kerlin,2006:250)。正如Young and Salamon所言:“在欧洲,社会企业概念更强调一个组织被治理的方式以及它的目的是什么,而非是否严格遵从正式非营利组织之不分配约束(the nondistribution constraint)”(2002:433;转引自Nyssens,2006:11)。

    欧美社会企业的理念与形态并非横空出世,它们深深地嵌入在当地社会的传统脉络与政策脉络中,并处于一种动态交互发展过程中。美国被看成是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典范,同时也具有公民结社的传统;而欧洲具有更强调社会团结与共同体的传统,社会经济(Social Economy)与合作经济(Co-operative Economy)发达,注重发挥社会政策的作用。再加上福利国家在1980年代出现了财政危机与随之而来财政紧缩,使得非营利组织获得政府补助锐减。这些发展传统、脉络与政策都是各国社会企业成长的环境与土壤。
   

    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内在张力

 


    动态-建构途径承认组织的目标与实践是外在制度环境形塑的产物,包括法律与管制框架等(DiMaggio & Powell,1983),同时,也认识到作为新生组织也能够对外在制度环境的形塑与发展产生影响,因为组织可以对外在压力与约束采取各种响应策略(Oliver,1991)。诚如Nyssens(2006:12)对组织与公共政策的关系的评论,两者的关系不是一面性(one-sided)的,社会企业不只是扮演残补的(residual)角色,在公共管制的控制下来填补市场与或政府留下的“空白”(gaps)。实际上,社会企业也能影响它们的制度环境,推动制度与公共政策的形塑与发展。若采取以上动态-建构途径来勾勒社工机构的图像,既能看到社工机构的困境,又能找到突破困境的可能出路。

    从动态-建构的途径来看,社会企业与社工机构的发展都面临着类似的内在张力。社会企业发展的外在环境就是福利国家由兴盛、危机到转型的结果。在兴盛时期,任何地方的福利国家的扩张都意味着非营利机构的增长,越来越依赖政府资助(Wilensky,转引自 Kramer1981)。据估计,美国现有大约两百万个非营利组织,其中,超过70%的比例在1960年代中期后成立。(Holland & Ritvo,2008)。美国的非营利服务组织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传统社会服务机构,如MSPCC,天主教慈善会,这类机构成立时间久,服务项目多样,对政府依赖小且理事会规模相对较大(30-40人)。第二类是过去20年内成立的机构,它们是对政府资助的直接响应,用于工作训练、精神健康与其它服务。如为因应一个重点项目,一家大型青年服务机构于1970年在波士顿成立。这类机构的收入几乎都来自于政府,它们在接受政府委外之前并不存在,并且其理事会规模相对较小(少于10人)。第三类是因应未满足的邻里或其它社群需要而产生的,它们可能致力于解决地方性社会议题,如无家可归者,挨饿者与出走少年;受暴妇女,发展性残疾个体或AIDS病人。这些机构由志愿者或低薪工作者发起,起始运作资金常常朝不保夕(Smith & Lipsky,1993)。而在福利国家危机与转型时期,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补助减少,尤其是第二类服务机构面临着巨大的财务压力,由于美国有自由结社、慈善捐赠与创新创业传统,一些福利服务类的非营利组织逐渐开始采取社会企业模式来创收,以维持非营利组织的使命。

    社工机构发展的外在环境就是政府职能转移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兴起,但不存在一个成熟的第三部门或是公民社会。社工机构在一个相对较弱的第三部门或公民社会环境里,受到政府强烈推动的情况下,从无到有产生出来,并被寄予极大的政策期望。如2009年,民政部发布《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中讲到“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预防和解决当前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从社会企业式的非营利组织与社工机构所处的外部环境来看,都面对着“活命与使命”的艰难选择,只是在抉择的压力程度上各不相同。前者面对着福利国家转型,政府社会服务补助费用的减少,而后者面对的是除政府购买服务外,其他资金来源缺乏,例如一项对珠海32家公益慈善组织的调查发现,在资金来源上,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组织主要资金来源的占到76.7%,企业资助占到40%,基金会申请和会员会费占到20%,其他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捐赠)占12.5%,而经营收入仅占6.7%(贺志峰、崔云,2015)。面对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两难困境,社会企业模式成为一种可能的选项,当然,社会企业模式还不止一种次级类型,而是构成一个连续光谱。在美国社会企业脉络中,更看重通过社会企业模式来创造收入来支持使命任务,而在欧洲除了社会与社会目标外,更看重社会企业对公共政策的影响。

    五、结论:走向哪里?

    透过对欧美社会企业与我国社工机构的图像刻画,本文归纳出两种不同的论述途径,一种是静态-客观途径的论处,另一种是动态-建构途径的论述。前者向我们呈现的社工机构图像多是问题与不足,前途不明,后者使我们看到了社工机构的内在张力,也看到了可能的突破方向,内在张力程度的不同,可能的发展方向也不同。因此,在动态-建构途径论述下,社工机构要走向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还是走向社会企业,或是形成自身独特的组织形态都是有可能的。

    参 考 文 献
    贺志峰、崔云(2015)。公益慈善组织能力建构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广东省珠海市的调查。社会工作,3,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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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健刚、陈安娜(2014)。社工机构的NGO化:专业化的另一种思路。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9(1),28-37。
    李太斌(2006)。上海社会工作机构的实践与探索分析。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129-134。
    唐斌(2010)。社会工作机构与政府组织的相互嵌入及其影响。社会工作,7,9-12。
    闻英(2009)。官办社会工作机构的状况及发展策略。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5,59-62。
    鄢勇兵(2012)。机构社会工作发展路径分析——以试点机构为研究对象。社会福利,40-41。
    易松国(2013)。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的问题与发展路向。社会工作,5,21-25。
    谭丽、曹凤云(2012)。上海市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研究:功能、路径与现状。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6,12-15。
    方英(2011)。以制度建设促进社会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以广东为例。学会,8,3-10。
    彭善民(2010)。上海社会工作机构的生成轨迹与发展困境。社会科学,2,54-61。
    曲玉波(2013)。社会建设的管理与创新——以社会工作机构为例。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6,101-104。
    肖小霞、张兴杰(2012)。社工机构的生成路径与运作困境分析。江海学刊,5,117-123。
    柳拯(2011)。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应该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中国社会工作,1。
    陆士桢、郑玲(2013)。浅论我国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发展。社会工作,3,16-23。
    陈为雷(2014)。政府和非营利组织项目运作机制, 策略和逻辑-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社会学分析。公共管理学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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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ith & Lipsky(1993),Nonprofits for Hire: the Welfare State in an Age of Contracting,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Kramer(1981),Voluntary Agency in the Welfare State,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Kerlin, J. A. (2006). Social enterpris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Europe: Understanding and learning from the differences. Volunta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Voluntary and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17(3), 24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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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rvé Mesure(2008).Social Enterprise: At the Crossroads of Market, Public Policies and Civil Society. Society and Business Review, 2008, 3.2: 173-175.(Book Review)
     Defourny, J. (2001). Introduction: From third sector to social enterprise. In C. Borzaga & J. Defourny (Eds.),The emergence of social enterprise (pp. 1–28). London, New York: Routledge.
     Oliver, C. (1991). Strategic responses to institutional processes.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6(1), 145-179.
     DiMaggio & Powell (1983). The iron cage revisite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and 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48(2), 147-60.